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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平格扣住他的肩膀,连燕有了支撑点,勉强走出了电梯。
外面的热风吹涌进来,灌进口唇间,带来一种近乎窒息的温度。
他发誓他烧得不严重,不到高温的地步,不然他不至于有心思想——这是他们八个月以来第一次的肢体接触,他在梦之外碰到了真实的体温,这让连燕再次想哭。
到了空地,连燕还没反应过来,沈平格的手背便贴上了他的额头,很快拿开了,脸上的笑意一下子没了,沈平格皱眉说:“你发烧了。”
“那先不去吃饭了,我送你去医院。”
在沈平格下一句出口之前,连燕摇了摇头,比划说:我回家吧。
连燕几乎没有去过医院,在沈逸明离开之后,医院往往充斥着哭泣与药水味道,小诊所的味道他也不喜欢,但总归好过医院。
“但你在发烧,”
沈平格看着他,“你不可能不知道。”
发烧是什么要死要活的病症吗?比起高烧,眼前的沈平格更容易带来类似死亡的疼痛,连燕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遗憾——遗憾这顿饭吗?还是遗憾沈平格的手背没有多停留几秒?
连燕摇头,比划:家里有药,不用担心。
他又惹沈平格不高兴了,这是他们那么久之后第一次见面,沈平格并没有说“不担心了”
,沉默了很久,他说:“好,那我送你回家。”
连燕不知道沈平格什么时候买了车,黑色的车,车座原本被太阳烤得发热,冷气吹出来的时候,又缓缓降温了。
沈平格的手指拨了拨冷气片,避免直接吹着连燕。
连燕没问关于这辆车的任何东西,但心底里觉得怕,明明他都系上了安全带,手也攥得很紧。
所幸沈平格开得不快,甚至可以称得上慢,堪堪超过旁边骑电动车的买菜妇女,车里有好闻的香薰,还放着王菲的唱片,是《迷魂记》。
“别叫我太感激你
药水色太精美
别要我吃出滋味
愉快得知觉麻痹”
王菲第一次唱这首歌的时候在流泪,连燕也很想哭,他很想碰触沈平格扣过的左肩膀,但手指只是动了动。
沈平格察觉到他的目光,以为他在嫌速度慢,于是解释道:“我刚考了驾照,可能开得……嗯,不太好,”
他笑了笑,但似乎并不开心,“见谅一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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